輔助就業
服務對象
15歲及以上而證明有能力、或在特別支援下能公開就業的殘疾人士;並具備充分的自我照顧及日常生活技能,以及有動機投身公開就業。
服務內容提供職業分析及就業選配以安排就業,並設有與就業相關、可賺取訓練津貼的工作技能訓練、在職訓練和督導,並為學員、其家屬及僱主提供與職業相關的輔導及意見。
轉介途徑申請人可直接向機構申請服務或經社會福利署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轉介。
詳情及服務單位名單http://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rehab/sub_listofserv/id_vocational/id_supporte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