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康復延展計劃

服務對象

50歲或以上的庇護工場或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的殘疾人士,及因年老或工作能力衰退而需要職業康復訓練以外的服務。60歲以上學員無須接受評估,而50-59歲學員則須接受職業或物理治療師的職業評估。

服務內容

提供維持工作能力的活動、社康及發展性節目及滿足學員健康及身體需要的照顧服務。

申請手續

由提供職業康復延展計劃的中心直接收納個案。

詳情及服務單位名單

http://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rehab/sub_listofserv/id_vocational/id_we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