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照顧患者

親友想自殺該怎辦?

思覺失調患者的自殺率較高,特別是在病發時及康復初期。主要原因是在病發期時,患者的幻覺及妄想內容一般比較真實,因此影響患者的情緒。另一方面,多數患者有此病徵時,都會感到陌生、害怕、擔心,甚至覺得絕望,因而產生自殺的想法,所以及早處理及醫治此病尤其重要。在康復的初期,雖然已經沒有明顯的病徵,但部分患者可能對病存有悲觀的想法,對康復進展的擔憂、病情的反覆、社會的標籤、不足夠的支持、失業的境況等,導致康復者情緒低落,因而產生自殺的念頭。

如我們留意到患者有以下的表現,患者或有自殺的危機:

  • 書面或口頭上表達有自殺的動機
  • 送出財物或完成個人事務
  • 改變飲食或睡眠的習慣
  • 性格或容貌突然轉變
  • 失去對未來的興趣
  • 表達無助與絕望
  • 過份自責和羞愧
  • 出現古怪行為

我們可用以下方法處理情況:

  • 溫和直接地詢問他曾否想過自殺,直接詢問不會引致他們自殺
  • 不輕視他正面對的經歷或表示自己能輕易跨勝這些經歷
  • 不表示他沒有用處,並認同他的感受
  • 若果他清楚指出計劃自殺的時間及打算購買所需工具,親友便需多作陪伴
  • 可一同到社區精神健康綜合中心尋求協助,或尋求醫務人員的協助
  • 如情況緊急,可直接到急症室或致電999向警方求助1

註解1
緊急情況求助

若果患者的精神狀態非常波動,出現自殘或暴力行為或傾向時,則需要召喚救護車。我們可在平日先作預備,找尋區內鄰近救護站的聯絡電話,當出現上述情況時便可立刻召喚救護車。救護車職員一般會在詢問情況後,幫忙召喚警方作支援。假如我們當時沒有救護站的聯絡方法,也可選擇直接致電999向警方求助。緊記要保持鎮靜,通話時清楚說出自己的姓名、所在地點、電話、患者的情緒狀況和所面對的問題等資料。

如希望向社區精神健康綜合中心尋求協助,請按此
另外,醫管局亦設有24小時熱線服務,如希望了解更多,請按此

親友想傷害他人該怎辦?

精神病患者一般甚少會傷害他人,有研究顯示精神病患者使用暴力與常人沒分別,而且絕大部分暴力個案也非精神病人所為。但因幻覺和幻聽或會為患者帶來騷擾或被迫害的感覺,他們有機會做出一些相對的自我防衛或先發制人的行為,或會對旁人構成危險。另外,患者亦可能因為病徵而相對變得較敏感,覺得不安全,容易誤會別人的意圖。

如果我們發現家人出現以下情況的次數較以前多,我們便需多加留意,並及早尋求醫護人員的協助。

  • 不停踱步、坐立不安
  • 恐嚇、說辱罵或中傷的話
  • 激動、大叫、拍檯、擲物
  • 緊握拳頭、舞動雙手

如我們擔心他有即時傷害他人的可能,我們可考慮以下的做法:

  • 通知支援單位(如正跟進患者個案的社工/醫療團隊)
  • 安排其他人慢慢離開
  • 與患者保持距離(大概是患者身高多一至兩呎)
  • 站在門口、開門及確保通道暢通
  • 手放身旁,以避免患者懷疑我們有武器
  • 避免凝視患者、過份盯著或正視對方,維持水平視線
  • 語氣溫和、說話清楚簡潔
  • 避免大聲或太快地說話
  • 不作挑剔或責備(如不要說「很多人比你慘」、「控制你的情緒」或問「你為什麼要這樣做?」
  • 不要煩躁、與患者爭辯或嘗試搶患者的武器
  • 保持友善而冷靜的面貌
  • 嘗試勸導患者坐下和放下手上的物件
  • 不要立即拒絕一些不能滿足患者的要求
  • 如情況緊急,應致電999向警方求助1

當然最理想的是盡量理解患者的心理狀態,盡量避免刺激患者,另外亦應及早尋求協助。

註解1
緊急情況求助

若果患者的精神狀態非常波動,出現自殘或暴力行為或傾向時,則需要召喚救護車。我們可在平日先作預備,找尋區內鄰近救護站的聯絡電話,當出現上述情況時便可立刻召喚救護車。救護車職員一般會在詢問情況後,幫忙召喚警方作支援。假如我們當時沒有救護站的聯絡方法,也可選擇直接致電999向警方求助。緊記要保持鎮靜,通話時清楚說出自己的姓名、所在地點、電話、患者的情緒狀況和所面對的問題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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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入院有什麼程序?

​強制入院有什麼程序?

大部分住院治療,都是在患者的同意下進行,但若患者的情況不穏定,例如患者出現傷害自己或他人的行為,患者或有機會被安排非自願入院。
 

  • 申請人資格

強制入院觀察的申請人可以是病人家屬、註冊醫生及特許社工(由社署所指定)
 

  • 申請考慮

根據病人病情的性質,病人是否有需要入院接受觀察
非自願入院是為了保障病人健康、安全和保護他人著想
 

  • 期限

基本為7天,最多可廷至21天
 

  • 安排出院:優先跟進系統:

當病人出院後,病房主診醫生會因應病人的情況,而決定病人是否需要優先跟進。  住院病人出院前會由精神科醫護人員作出院前風險評估,評估事項包括病人的康復程度、暴力傾向、自殺傾向、服藥依從性、覆診依從性、家人及社區支援等。
若病人被評定為可以出院,院方會安排病人在社區接受合適的復康支援服務,以協助出院病人適應社區生活。 醫護人員會因應出院病人的治療和康復需要,安排他們在精神科專科門診或精神科日間醫院接受跟進診治,或由精神科社康護士提供外訪服務。

至於被納入優先跟進類別的高風險精神科病人,院方會安排資深的精神科醫生覆核他們的出院建議,待資深醫生同意出院建議和完成覆核程序後才批准這些病人出院。 醫管局會安排社區精神科護士為這些優先跟進類別的高風險出院病人提供出院後的特別跟進,包括提前進行家訪等,以及盡量安排資深精神科醫生於精神科專科門診跟進這些病人,以加強為高風險出院病人提供的支援,以協助他們早日康復和融入社區。

假若家人發現被優先跟進系統類別的病人,精神狀況不穩定時,家人可聯絡所負責跟進的社康護士,以安排提早覆診或入院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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